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
上海市人民政府和上海交通大学共同建设
主办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,由交大医学院及其附属仁济医院共同管理
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
研究团队实行项目组长(PI)负责制,同时与上海市各合作单位建立项目组长双向双聘机制